刘爱义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律师执业3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疑难的职务犯罪、暴力犯罪及经济犯罪案件。其执业风格严谨细致,注重证据审查与法律论证的有机结合,善于在庭审中精准把握辩护要点,多次成功实现罪名变更、不起诉、无罪判决等有利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商事领域,刘律师曾为多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普通群众提供包括合同、担保、借贷、 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代理服务,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入库单位包括新华社、国家电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铝业集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诺德股份)等。
• 某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涉嫌贪污罪再审改判无罪案;
• 某省正厅级单位处长涉嫌贪污罪、行贿罪获不起诉案;
• 某市辖区粮食局局长涉嫌贪污罪获不起诉案;
• 赵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变更为故意伤害罪案;
•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变更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案;
• 焦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改判故意伤害罪并适用缓刑案;
• 某村长涉嫌敲诈勒索罪获公安机关撤回案;
• 某心理医生涉嫌诈骗罪获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 某留学生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获缓刑案;
• 某直辖市首例高空抛物罪获不起诉案;
• 某民办高校校长被控十七项罪名(庭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