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静舒
律师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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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556 2088
执业专长:民商事合同纠纷诉讼

个人简介

郑静舒律师于2010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于办理各类公司、金融机构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及金融合同纠纷的法律诉讼业务,以及公司、金融、证券类相关的非诉讼业务。通过多年来在上述领域的深耕,曾与多家国企、民企、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各类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并代理公司与金融机构解决各类法律纠纷,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部分服务客户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公司等。

代表业绩

• 瑞安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本案为执行阶段接受客户瑞安某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前被执行人公司财产已被转移,为空壳公司,无可执行财产。代理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发现其存在违法减资行为,进而追诉被执行人的股东及公司高管,要求其为公司违法减资前的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戴某与周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交易标的为房价逾千万的房产,因交易前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严重波动,案涉房屋价值下跌严重,买受人不愿配合过户及支付剩余购房款。接受代理后,经评估案件及房地产市场现实情况,建议客户先另行出售案涉房产,以免损失扩大,并就在此期间房价所遭受的数百万跌损向买受人提起诉讼,最终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挽回了客户损失;

• 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客户系国有企业,委托原告公司进行软件平台开发,后因交付产品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未支付剩余合同尾款。因按案涉项目搁置时间过久,且主要项目负责人员均已离职,关键证据缺失,无法证明客户主张。手里该案件后核查到本案项目涉及客户的甲方系政府部门,其平台开发需求有政府文件予以支持,与原告交付产品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经充分沟通,取得相关多部门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向法院提交多份律师论证意见。最终,代理观点取得法院认可,弥补了关键证据缺失的瑕疵,减少了客户的经济损失;

• 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某公司收购股权纠纷案。客户系国有公司,向西安某公司投资数百万元,并约定三年后有权要求股权退出,西安某公司应按照固定年化收益回购股权。约定时间将至,但西安某公司出现重大亏损,已无力回购上述股权,客户因此委托该项目的诉讼法律服务。代理该案后,经审查双方签订的回购协议,发现回购主体系该公司本身,回购主体存在争议、已无回购能力,且原回购条款存在瑕疵,起诉后可能因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不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建议客户先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补充协议,由其实际控制人担任回购主体,完善回购条款,再提起诉讼,以减少法律风险。客户根据上述建议补强材料后提起诉讼,双方顺利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了国有资产损失;

• 王某与褚某房产纠纷案,本案交易标的为价值数千万的房产。客户购买该房产时,出售人称该房产符合重建标准,购买后可原地推倒重建,基于此,客户支付了近千万的首付款,并向相关部门提交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材料。在审核过程中,客户经咨询,发现该房产并不属于可重建情况,无法达成其购买目的,但苦于出售人系口头承诺,无证据证明出售人存在可解除合同的欺诈行为。接受委托后,经核查房产证及房屋情况,发现房屋结构与房产证户型图不一致,系出售人私自改建,故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反应,暂停产权变更手续,并以出售人恶意隐瞒案涉房屋重大情况为由,提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诉讼。最终,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出售人全额退还了近千万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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